方培林:活跃在民间金融第一线

2016-02-19
新闻来源: 云南省温州商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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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改革开放之后,温州金融业一直在求新求变。其间,曾出现不少在当时看来很出格的行为。发动这些“变革”的人,现在有的已经湮没在历史长河之中,有的至今活跃在金融创新的前线。“私人钱庄”的创办人方培林,是温州金融改革进程中的一个传奇性的人物,他被称为“民间金融第一个敢吃螃蟹的人”。现在,花甲之年的他,依然以其独特的思考,解读着“温州金融改革”。商报记者 黄泽敏

  存活5年的新中国首家私人钱庄

  方培林是温州苍南县钱库镇人。1984年之前,他是当地一家医院的财务人员,属于吃公饭的人。

  但是他辞职下海了。他下海的目的竟然是想办一家“民营性质”的银行。

  当时的银行,门口挂着“国家金融重地,闲人莫进”的牌子,普通百姓不要说贷款很难,存款也不易。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温州,商品经济活跃了起来。那时钱库已成为著名的小商品批发基地之一,民间借贷异常活跃。

  方培林想,能不能办一家集体性质的银行,面向普通百姓开展业务呢?由于之前没有先例,他把这个想法向当时的镇委书记黄德余汇报。他提了几个方案,一是股份合作的金融服务社,总资本金10万元,分100股,每股1000元。二是采取董事长领导的经理负责制,让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。三是股权可以转让。在形成这样一套比较完备的模式之后,在业务操作手段上,采用“利率市场化”:活期存款一分,三个月一分二,一年一分五;贷款利率则在一分六到二分一之间。当时民间借贷的利率在三分左右,银行的贷款利率则在8%左右。高于银行利率,低于民间借贷利率,这样,这种民营性质的银行就有了生存的空间。

  向镇委书记汇报这个想法的时候,方培林心里很忐忑。

  但想不到镇委书记比他更开放,建议他还是独自办好,免得股东意见不一。“干脆就叫钱庄。”黄德余对方培林说。

  1984年9月25日,在取得钱库区委支持并领取镇工商所临时执照后,改革开放后中国的第一家私人钱庄——“方兴钱庄”在钱库镇横街29号——他自家屋里诞生了。五六名工作人员,设了出纳会计等岗位,一方面吸收当地百姓的存款,另一方面给当地的百姓与商户办理贷款。此后的一段时间里,方兴钱庄业务规模不断扩大,存贷款规模最大的时间超过了1000万元,储户达到了几百户,存款额度从几千元到几十万都有,最大的单笔贷款达到几十万元。那几年时间里,方培林靠存贷差赚到了近100万元的利润。

  此举惊动了改革开放中的中国,方培林顿时成为远近闻名的新闻人物。1985年,时任中央政策研究室对外联络处处长的王岐山(现任国务院副总理),就特地从北京跑到偏远的苍南来找到方培林了解情况。他跟方培林说,你的这个举动,是把我国几千年的民间金融活动,从地下引导到地面上来。商品经济的发展,金融一定要跟上,但靠中央政策去推动,步履很慢,从外围推动改革,意义远大。

  私人钱庄模式得到各界的默认与鼓励之后,温州其他地方也出现了类似于钱庄的“资金运作机构”,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,一些地方出现了“集资诈骗”现象。到1989年的时候,各种“基金会”、“资金合作社”纷呈。此时的方培林感觉到一种不稳定的感觉,由于担心出现挤兑现象,在1989年的下半年,他决定关停这个给他带来莫大荣誉与议论的私人钱庄。 新中国的第一家私人钱庄,在存活了5年之后,终于谢幕。

  90年代初期开始,方培林也淡出了公众的视线。

  创办温州首家担保公司

  方培林再次引起关注是在2000年,那一年,他创办了温州首家担保公司。

  上世纪末,随着金融市场的整顿,一个矛盾出现了:多层次的社会经济发展,需要多层次的金融体系来配套,融资难的问题日益凸现。在这种情况下,1995年国家出台了《担保法》,2000年,国家出台《担保法》司法解释。同年,温州市政府出台文件,鼓励民资开办担保公司。

  对此一般百姓可能兴趣不大,而方培林却是研读再三,倍感兴奋。他说《担保法》很伟大,房产抵押贷款和存单质押贷款是银行的传统业务,但原规定只能是双方间的,而现在的《担保法》规定可由第三人介入,这个由“本人”到“他人”的“一字突破”极大地拓展了抵押业务,使担保市场空间无限。他逐字逐句地仔细研读《担保法》及司法解释。2000年他在温州创办了第一家担保公司(现为温州方兴担保公司),以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。

  创办了担保公司之后,方培林并没有“安于现状”。他的一只眼睛盯着《担保法》等各种政策法规,另一只眼睛盯着市场需求。只要有需求,且跟现有政策不违背,他就想着往里钻。

  2005年末2006年初,方培林又让金融界惊讶了一番。

  他创新地推出了“房地产抵押履约担保”和“存单质押履约担保”业务,一时成了温州金融领域议论的热门话题。

  所谓“房地产抵押履约担保”和“存单质押履约担保”,前者就是拿房契为他人借贷抵押担保,是指借款人以其自有或第三人所有的房地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,银行按照正常的抵押率给予一定的贷款额度,如果该借款人因资金周转需要,要求提高房地产抵押率的,其增贷部分由担保公司提供第三方的存单质押担保,担保公司与存单持有人和借款人三者再就利益关系签订协议;而后者实际涉及差额部分的剩余担保贷款。这银行不屑涉足其中的百分之几的小数目,现在成了方培林要撬动的一扇财富大门。

  一时之间,叫好者有之;认为其扰乱市场秩序者有之。而银行对他的这种做法也存在争论,有银行赶着与他合作,有银行将他拒之门外。

  对于方培林的举动,监管部门则显得顾虑重重,甚至专门给银行发文,要求“谨慎”。

  原本对这种创新模式信心满满的方培林,只好面对现实,不再张扬。

  他又慢慢淡出了公众视线,此后,有媒体采访他,他也很少说担保的事情。

  呼吁放宽小贷公司限制

  再一次让方培林活跃起来的是“小额贷款公司”。

  2008年,国家出台了《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》。方培林认为,这个文件出台很及时,很英明,他甚至认为,有了小额贷款,能从此彻底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。此后他一直关注着地方政府出台的细则。但地方政府出台的细则让他失望,他认为地方政府在理解上有偏差,这样一来,很难达到国家设立小贷公司的初衷。

  2012年3月29日,市政府出台《加强房地产等财产抵(质)押登记管理工作补充规定》,其内容跟方培林6年前提出的“房地产抵押履约担保”大同小异。

  对此,方培林很淡然,只是简单地说,政府终于意识到这种做法是可行的,是对社会有益的,这是一种进步。他甚至不愿意再去说自己6年前的创举。

  4月13日,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在温州主办“高峰论坛——探路温州金融改革”,方培林作为特邀嘉宾参加此次论坛。轮到他发言时,他再次阐述他的“小贷公司观”:要放宽限制,让百姓去办小贷公司。

  在金融创新方面总是先人一步的方培林,下一次将以什么样的“创新”进入公众视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