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商会动态 | 云南省温州商会2026年7月工作月报



2026年7月1日,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。商会党委组织广大党员和会员收听收看大会实况,认真聆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,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,弘扬伟大建党精神,践行初心使命,激发奋进力量。

2026年7月7日,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省委“两新”工委“两优一先”表彰大会在昆召开,省委社会工作部部长、省委“两新”工委书记张晓鸣出席会议并讲话,省委“两新”工委副书记潘红伟、刘智、傅影琦等出席会议。省委“两新”工委“两优一先”表彰对象、省委“两新”工委委员、省级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、省委社会工作部相关处室负责人共同见证这一荣誉时刻。
会议宣读了省委“两新”工委表彰决定,对全省新兴领域18名优秀共产党员、1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、9个先进基层党组织予以表彰。云南省温州商会党委以扎实的党建工作基础、突出的党建引领成效,荣获省委“两新”工委“先进基层党组织”;商会党员陈祖品荣获省委“两新”工委“优秀共产党员”。
详情请查阅:“七一”表彰|云南省温州商会党委荣获省委“两新”工委“两优一先”两项殊荣
2026年7月14日,云南省工商联非公党委召开7月份党委会,开展集中学习,商讨近期重点工作。省工商联非公党委副书记、商会党委书记、会长高仁财参加会议,履行委员工作职责。

2026年7月16日,商会党委召开三届四十二次党委(扩大)会,开展集中学习,对商会第二党支部拟任书记人选进行讨论推荐。严格落实《党组织参与商会重大事项决策清单》,前置研究审议商会四届二次理事会议程及商会五年发展规划、组织架构、全套管理制度、核心工作班子、内设机构合规管理等重大事项,全面推动商会治理标准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,并安排下阶段工作。

2026年7月16日,云南省温州商会党委以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,传承红色基因”为主题,在寻甸县红军长征柯渡纪念馆(丹桂村中央红军总部驻地旧址)组织开展主题党日+活动。
商会党员、发展对象、入党积极分子及团委、妇联代表等60余人齐聚革命圣地,共同追忆波澜壮阔的峥嵘岁月,汲取砥砺奋进的精神伟力。庆祝建党105周年大会上,党委书记高仁财围绕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,传承红色基因”主题作专题党课,并对8名优秀共产党员、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表彰。
详情请查阅:商会党建 | 云南省温州商会党委开展庆祝建党105周年主题党日+活动

2026年7月16日,云南省温州商会第四届第二次理事会在寻甸丹桂村红军长征旧址(柯渡纪念馆)召开,商会会长高仁财、副会长李若法、梅川龙、陈其沛、王力虎、林飞龙、吴联福、王宪波及理事会成员60余人参会。
会议解读了《云南省温州商会第四个五年发展规划(草案)》;集中学习了民政部《社会团体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管理办法》;审议通过《云南省温州商会内设机构和规章制度设置方案》;表决通过分管财务收支审核副会长、四大服务中心主任人选、19项内部配套管理制度。
详情请查阅:商会动态 | 规范治理 聚力兴会 云南省温州商会第四届第二次理事会在柯渡红色教育基地顺利召开

2026年7月20日,主题为“锚定十五五文旅宏图 共建沪滇文创新生态”的 2026 沪滇文旅高质量产业合作发展论坛在昆明隆重举办。本次论坛由上海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指导,上海在外企业服务中心、云南省上海商会联合主办,上海东汇集团-振华 1958 摄影文创园承办,旨在搭建沪企与云南文旅产业交融互通平台,促进两地资源共享、产业联动、创新共生。商会秘书长王丽芳应邀参加。
2026年7月21日,秘书长王丽芳主持召开秘书处7月工作例会,集中学习《党组织参与决策重大事项清单》《云南省温州商会行政管理制度》,总结讲评秘书处6月工作,安排部署秘书处7月重点工作。

2026年7月27日,前卫街道党工委组织辖区61家党建联建重点单位,开展“红心护绿・花香春城”党建联建生态研学活动,以红色纽带凝聚共建合力,实地探寻春城生态发展实践路径。商会党委委员、第四党支部书记、秘书长王丽芳参加活动。
本次活动由前卫街道党工委统筹组织,云南省设计院承办,街道班子成员及各共建单位代表共同参与。活动创新采用“专业推介+实地研学”模式,将生态课堂搬到林间一线,各单位代表在活动中互通党建工作经验、交流资源共享思路,有效拉近联建单位协作距离,营造同心共建的良好氛围。

2026年7月28日,云南省温州商会特邀华夏银行昆明分行党委书记、行长金鹏飞率专项业务团队莅临商会,共同举办银企对接专场座谈会。商会党委书记、会长高仁财,副会长陈礼点、洪环邮,秘书长王丽芳参加会议,来自特色农业、矿产开发等领域的温商企业代表全程参与。
详情请查阅:商会动态 | 温州商会携手华夏银行昆明分行举办银企对接座谈会
2026年7月,秘书处起草各类规章制度、会议材料30余份,及时办理相关部门文件15份,上报相关材料8份。
终审:高仁财
二审:王丽芳
编辑/一审:苏巧玲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