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委工作制度

2021-11-07
新闻来源: 云南省温州商会
查看次数:12415


一、民主集中制的制度


(一)定期召开支部大会制度

1、支部大会至少每三个月召开一次,支部全体党员参加。

2、支部大会召开前,支委会要做好准备:确定会议议题,通知全体党员。

3、支部大会主要传达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,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、措施;听取支委会的工作报告;讨论接受入党申请和预备党员转正;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;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;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问题。

4、会议一般由书记主持,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,并做好书面记录。会议形成的有关决议要及时上报上级党委。

(二)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制度

1、支部委员会至少每三个月召开一次,支部委员全体参加。

2、支委会由书记召集,确定时间和议题,并进行通知。

3、会议主要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,制定支部工作计划,检查、总结工作进展情况,筹备支部党员大会,研究发展党员工作等。

4、会议要专人做好记录。

(三)认真实行选举制和表决制

1、选举制主要指选举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代会的代表。选举要按规定程序实行:(1)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;(2)充分酝酿候选人;(3)实行差额选举;(4)充分尊重选举人的权利;(5)支委会和任何个人不得搞特权。

2、党支部讨论重大问题(包括选举),最后必须以表决方式,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解决。表决采用口头表决、举手表决、投票表决等方式。实到会党员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4/5以上方可选举,半数以上到会党员表示同意方可通过。

(四)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

1、支部书记负责支部全盘工作,支部委员分别负责发展党员、党的会议、党费、学习安排与落实、党课、电教等工作。每个委员要密切配合,做到分工不分家。

2、凡是涉及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,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,以及上级党委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,都必须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决定。支部委员会集体作出的决定,每个支部委员都必须坚决执行。

3、支委会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集体决定的分工职责,尽心尽责地完成好本职工作。

(五)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

1、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,以支部大会的形式召开。

2、会议由支委会准备、通知和主持。专人记录。

3、内容主要是每个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;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

(六)民主生活会制度

1、按要求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。

2、必须围绕支部确定的主题,精心组织好每次民主生活会,每次集中解决一、二个重点问题,可以通过谈心等方法个别解决。

3、民主生活会上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切忌把民主生活会开成工作会,要通过民主生活会弄清思想,解决问题,团结同志干好今后工作。

4、民主生活会参加对象为全体党员(入党积极分子也可吸收参加),每次会议做到出席齐,记载全,因故不能参加者,要补交思想汇报材料,并由支部代存备查。无故不参加者,先检查后补交思想汇报。

 

二、党员教育管理制度

(一)“三会一课”制度

“三会一课”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,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,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,严格党的管理,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。

“三会一课”指: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、支部委员会、党小组会,按时上好党课。

1、支部党员大会(支部大会):支部党员大会以及由他选举出的支部委员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。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,研究和解决本支部的重大问题。

2、支部委员会: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,每届任期两至三年。

3、党小组会:党小组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,它不是党的一级组织,它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,负责对党员的管理,具体地组织和指导每个党员的管理,具体地组织和指导每个党员的日常活动,保证党组织的决议的贯彻执行。

4、党课:每季度进行一次。主要内容是: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、党的基础知识、时事政治、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。

(二)党员目标管理制度

1、党员必须认真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,做到有学习笔记、有心得体会,一年不少于二篇。

2、党员要认真遵守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支部委员过好双重组织生活,党员要积极开展民主评议。

3、认真执行党的政治纪律,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不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,切实加强个人生活作风建设。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。

4、积极投身党员帮扶活动、争先创优活动之中,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。认真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
5、自觉遵守支部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(三)党员思想教育制度

1、党支部要将党员的政治学习与思想教育结合起来,制定阶段性学习教育计划。

2、思想教育主要内容是引导党员坚持党的理论、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在思想上和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,坚定理想信念,端正作风,牢记宗旨,增强拒腐防变能力,做人民的公仆。

3、思想教育原则:(1)结合党员队伍和当前形势联系实际开展思想教育。(2)正面教育为主,充分发挥优秀模范的作用。(3)区分不同情况,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。(4)把思想教育与管理监督有机结合。

4、思想教育通过上党课、办培训班、调研活动等多种方式结合进行。

(四)党员汇报制度

1、党员要向支部定期汇报自己的思想、工作、学习情况,要讲真话,讲心里话,党支部要以认真态度听取党员的汇报。

2、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,党员都要向会议进行思想汇报。

(五)民主评议党员制度

1、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支部负责安排和组织,一年不少于一次。

2、评议内容主要是党员在一定时期的思想、工作、学习、组织观念、党纪等方面的全面表现。

3、民主评议要突出学习、教育、自评、互评、群众评、组织评等阶段,党支部对各阶段要精心组织,防止走过场。

4、整个评议分为学习教育、自我评价、民主评议、组织考察、表彰和处理五个阶段进行。

5、对党员的评议要有结果,对优秀党员要表彰,要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。

 

三、发展党员有关制度

(一)发展党员制度

1、党支部要认真按照《党章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(试行)》的规定,做好发展党员工作。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,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。

2、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、教育,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,吸收他们听党课,参加党内有关活动,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,送他们参加培训。经两年培养教育后,在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讨论同意,方可列为发展对象。未经政治审查的,不能发展入党。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,也不能发展入党。

3、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和党小组,并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。支部每季要讨论一次,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。

 

4党支部发展党员,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:坚持标准、保证质量、改善结构、慎重发展。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,成熟一个,发展一个,禁止突击发展,反对关门主义。

(二)发展党员工作程序

1、入党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。

2、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,确定入党积极分子,并填写《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》。

3、确定2名培养联系人,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。

4、入党积极分子每半年至少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认识。

5、培养联系人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,并将考察情况写入《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》。

6、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,并将考察情况写入《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》。

7、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,党支部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讨论,确定为发展对象,并将意见写入《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》,报上级党委备案。

8、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、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治审查,形成综合政审材料。

9、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。

10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。

11、党支部将入党申请书、《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》、短期集中培训等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核,上级党委将审核意见写入《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》。

12、经上级党委审核同意后,将《入党志愿书》发给发展对象填写。

13、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,入党介绍人在《入党志愿书》中填写意见。

14、党支部对发展对象填写的《入党志愿书》进行严格审查。

15、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吸收预备党员。

16、党支部将决议写入《入党志愿书》,于会后一周内连同入党申请书、〈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〉、综合政审材料、发展对象培训等材料,报上级党组织审批。

17、党总支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进行审查,在《入党志愿书》上填写审查意见 ,报上级党委审批。

18、上级党委指派专人对报送的申请人各种材料进行审查,同申请人谈话,并将谈话的情况和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写入《入党志愿书》,向党委汇报,党委在三个月内召开党委委员会议讨论,对申请人逐个进行审议和表决,并将审批意见写入《入党志愿书》(应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),并通知报批党支部。

19、党组织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,对其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。

20、党组织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宣誓,预备党员每季度向党支部作一次书面个人思想及表现情况汇报。

21、党支部每季度讨论一次预备党员考察情况。

22、预备期将满,预备党员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。

23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。

24、党支部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及时召开支委会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情况进行审查。

25、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。

26、党支部将决议写入《入党志愿书》,于会后一周内上报上级党组织。

27、党总支对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进行审查,并将审查意见写入《入党志愿书》,报上级党委审批,党委在三个月内召开委员会议,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进行讨论,并逐个审议和表决,将审批意见写入《入党志愿书》(注明党龄算起时间),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报批党支部。

28、党支部书记与本人谈话,并将党委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。

 

四、工作职责

(一)党支部工作职责

1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宣传和执行党中央、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,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团结、凝聚党内外的会员,努力完成本商会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
2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,学习党的基本知识,学习社会科学、文化和业务知识。

3、加强对党员进行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提高党员综合素质,增强党性,严守党的纪律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,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。

4、密切联系商会会员,经常了解会员对党员、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维护会员的合法利益,做好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,为商会发展保驾护航。

5、充分发挥党员和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发现、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,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。

6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,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,重视吸收在经济建设中的优秀分子入党。

7、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会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教育广大党员和会员不得侵占国家、集体和群众的利益。

8、了解党员的思想、工作、学习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,搞好党支部的思想、组织、作风等自身建设,在商会的改革和发展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。

(二)支委会工作职责

1、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、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。

2、做好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,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。

3、处理好支部的日常事务,按期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。

4、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,关心群众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生活。

5、保证监督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和任务的完成。

 

五、其它相关制度

(一)党员学习制度

1、支部制订年度学习计划,做到学习内容明确,学习时间保证,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原则,以自学为主党员,自学做到六有:有计划、有目标、有笔记、有检查、有考核、有交流。

2、党员要根据支部学习计划,订出个人学习计划,坚持认真抓好自学,要结合实际,学习理论要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。

3、支部对每次集中学习的情况,都要认真做好记载,党员要做到学习不迟到,不早退,不无故缺席。

(二)党员培训制度

1、积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班,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路线,帮助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,明确入党目的,从而保证新党的质量。

2通过举办理论学习培训会、报告会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,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努力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质。

3、利用党课对党员加强教育。

(三)党员领导干部谈话提醒制度

1、做好谈话提醒工作,是我们党的的一个优良传统,也是党支部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主要目的是做思想工作,或是征求意见或是思想交流。

2、谈话人一般由党组织负责人进行,开展谈话提醒工作要讲究方法、谈话要明确目的,准备好谈话内容、掌握好谈话时间、谈话过程中要认真听取对方意见、平等待人、以诚相见、态度要明确、对错误行为要坚决予以批评,并责令其改正。

3、要注意谈话效果,认真做好帮助工作、谈话内容要及时记录或书面材料,并注意保存。

(四)党籍、党费管理制度

1、所有党员应接受所属支部的领导和管理,党员应积极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党组织生活,外出党员和不能参加的党员,事先必须向支部请假,并及时进行补课,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思想、工作情况,党员必须完成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,积极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。

2、党员组织关系一律向隶属党委建档处理,因特殊原因不能转组织关系的需在党籍所在党支部办理流动党员证,持证参加党支部的活动,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转移关系时,由支部出具介绍信,负责做好接转工作。

3、党员必须按中组部文件规定,按期足额、自觉缴纳党费,支部半年要向党员公布党费缴纳情况,负责将所缴纳党费如数及时向组织部交纳。

4、党员无正当理由,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会或不缴纳党费,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,做自动脱党处理。

(五)党员纪律

1、政治纪律。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

2、组织纪律。个人服从组织,少数服从多数,全党服从中央。

3、财经纪律。必须遵守国家制定的财务经济制度。

4、群众纪律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。

5、保密纪律。指党和国家规定的政治经济、军事和科技成果等不得公开的,必须严守秘密。

6、宣传纪律。必须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。

7、人事纪律。选拔任用干部必须遵循党和国家规定的原则方针和政策。

8、外事纪律。按照独立自主、完全平等、平等尊重、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发展我党同各党派的关系。

(六)党内监督制度

1、支部在遇到重大问题和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组织,必须定期向上级组织汇报工作,遇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。

2、支部在商会要坚持推行公开办事制度、公开办事结果,广泛接受广大党员的批评监督。支部成员要从我做起,带领全体党员保证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。

3、模范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,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贯彻落实。

4、支部对犯错的党员、要以教育为主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,严格按程序处理问题,在教育的前提下,给予适当处理。